| 標題:108年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學童高度近視防治計畫補助方案 |
|
|
壹、執行期間與補助對象:
一、補助期間: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(六年學童補助期間至畢業當年度6月30日止)
二、補助對象:就讀臺北市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童,持本局發放之「護眼護照」或「護眼卡」,提供每年一次專業視力檢查補助。
備註:含非就讀本市或新北市國小惟設籍本市學童
貳、檢查申報項目:同意參與計畫學童持護眼護照至視力檢查合約醫療院所,逐項完成以下檢查項目:
一、右、左眼散瞳前驗光
二、右、左眼裸視視力
三、右、左眼最佳矯正視力
四、右、左眼裂隙燈檢查
五、右、左眼散瞳後驗光
參、補助金額:完成所有檢查項目,檢查1人給付新臺幣400元整(含掛號費),合約醫療院所不得額外向學童收費。如檢查結果需進一步治療或檢查,請另行約診循健保方式就診。

|
|
|
|
發佈者:本站 來源:
護理師 日期:2019-08-28 15:31:51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