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7年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學童高度近視防治計畫補助方案
執行期間與補助對象:
一、107年1月1日至5月31日:本市106學年度國小一、四、五及六年級學童(一、四年級持護眼護照;五、六年級持護眼卡)
二、107年7月1日至10月31日:本市107學年度國小二、三及四年級學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