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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語文學藝競賽

臺北市大同區永樂國民小學101學年度多語文(國語文、本土語言)學藝競賽實施計畫

一、目的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(一)倡導多語文學習活動,增進學生適應多語文環境的能力。

(二)加強推廣圖書館利用教育,增進學生自學能力。

(三)選拔表現優異學生加以培訓,代表學校參加本年度臺北市多語文學藝競賽。

二、參加對象:本校一至六年級。各班請依據競賽項目,自行舉辦班級初選,再依競賽項目各遴選一名參加。(依據九十一學年度多語文學藝競賽檢討會會議記錄,增列此項:若有學生參加課後集訓班,並且獲得老師推荐者,可不受單一名額的限制。相關規定詳如附件二。)

三、競賽項目:

(一)國語文學藝競賽:

1.演說   2.朗讀   3.作文   4.寫字   5.字音字形

(二)本土語言(閩南語組、客家語組)學藝競賽:

1.演說   2.歌唱   3.朗讀

(三)語文能力競賽:

1.美讀   2.看圖說故事   3.查字典   4.查中華兒童百科全書

四、競賽順序:

(一)三~五年級國語文朗讀、四、五年級國語文演說於3/1(五)抽上臺順序籤。

(二)低年級美讀及看圖說故事於3/8(五)抽上臺順序籤。

(三)三年級的國語文演說、三~五年級的鄉土語言演說、三~五年級的鄉土語言歌唱、三~五年級的鄉土語言朗讀於3/22(五)抽上臺順序籤。

五、競賽日期、地點、規則:

(一)國語文競賽:(參加對象:三、四、五年級)

 

項目

日期

時間

地點

評審標準

注意事項


字音字形

102

3

5
(二)

8:40

8:50

C102

國字與注音,每錯一字扣0.5分

※字體潦草、塗改、嚴重超出欄外一律不計分。

1.字音、字形各一百字。

2.限時10分鐘。

3.限用藍、黑色原子筆或鋼筆

作文

10:30

12:00

1.內容與思想:占50%。

2.結構與修辭:占40%。

3.書法與標點:占10%。

1.題目當場公布,不得用詩歌、韻文寫作,並詳加標點符號。

2.限用藍、黑色原子筆或鋼筆書寫

3.限時90分鐘。

寫字

9:30

10:10

美勞教室二(暫訂)

1.筆勢與功力:60%

2.整潔與美觀:40%

3.正確與迅速: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均標準分數3分,未寫完者,每少一字扣一標準分數2分。

1.書寫內容當場公布。

2.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楷書。三年級字之大小為7.5公分見方,共28字;四、五年級字之大小為5公分見方,共50字。

3.限時40分鐘。

4.紙張由學校提供;毛筆、墨、硯自備。

朗讀

13:00

16:00

故事屋

1.語音(發音、聲調):50%

2.氣勢(句讀、語調、文氣):40%

3.儀態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:10%

1.題材以課外語體文為主。

2.登臺前8分鐘當場親自抽題。

3.上臺前先表明號次,但不得報告班級姓名。

4.限4分鐘,時間一到應立即下臺。

 

 

項目

日期

時間

地點

評審標準

注意事項

 

 

四、五年級演說

102

3

7

(四)

9:00

12:00

故事屋

1.語音(聲、韻、調、語調):占45%

2.內容(思想、結構、詞彙):占45%

3.儀態: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:占10%

4.時間:超過或不足時,每半分鐘扣總平均分數1分,未足半分鐘者,以半分鐘計。

三年級

*與三年級本土語言同時於3/19(二)競賽,

辦法詳見本土語言競賽─三年級演說

四年級

*演說分為2部分:第一部分為自選題演說,公布3題自選1題,競賽時間為4~5分鐘,占成績的70﹪;第二部分為即席演說,競賽時間為2~3分鐘,占成績的30﹪,於登臺前30分鐘當場親自抽題。

*鈴響1聲表示時間剩60秒,鈴響2聲應即下臺。

*在準備時間內可參閱資料,但不得與他人交談。

*上臺時先表明號次,但不得報告班級姓名。

五年級

*演說分為2部分:第一部分為自選題演說,公布10題自選1題,競賽時間為4~5分鐘,占成績的30﹪;第二部分為即席演說,競賽時間為3~4分鐘,占成績的70﹪,於登臺前30分鐘當場親自抽題。

*鈴響1聲表示時間剩60秒,鈴響2聲應即下臺。

*在準備時間內可參閱資料,但不得與他人交談。

*上臺時先表明號次,但不得報告班級姓名。

(二)本土語言競賽:(參加對象:三、四、五年級)

 

項目

日期

時間

地點

評審標準

注意事項

 

 

四五年級演說

102

3

26
(二)

9:00

12:00

故事屋

1.語音:(聲、韻、調、語調)占45%

2.內容:(思想、結構、詞彙)占45%

3.儀態: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占10%

4.時間:超過或不足時,每半分鐘扣總平均分數一分,未足半分鐘者以半分鐘計。

*四、五年級閩南語、客家語題目公布三題自選一題。

*上臺時先表明號次,但不得報告班級姓名。

*演說時間三年級限3~4分鐘,四、五年級限4~5分鐘。

*可攜帶參考資料。

三年級演說

102

3

26

(二)

13:00

16:00

故事屋

1.語音:(聲、韻、調、語調)占45%

2.內容:(思想、結構、詞彙)占45%

3.儀態: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占10%

4.時間:超過或不足時,每半分鐘扣總平均分數一分,未足半分鐘者以半分鐘計。

三年級國語演說:

*演說題目採抽題方式,公布3題抽1題。

*於登臺前30分鐘當場親自抽題,競賽時間為3~4分鐘。

*鈴響1聲表示時間剩60秒,鈴響2聲應即下臺。*在準備時間內可參閱資料,但不得與他人交談。

*上臺時先表明號次,不得報告班級姓名。

三年級閩南語、客家語演說:

題目自定:內容以家庭生活、學校生活、鄉里生活及歷史故事為範圍。

朗讀

102

3

28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(四)

9:00

12:00

 

故事屋

1.語音(發音及聲調):占50%。

2.聲情(語調、語氣、語情):占40%。

3.台風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:占10%。

1.本項目參加對象為四、五年級(三年級自由參加)。

2.分閩南語組及客家語組,題材以課外語體文為主。

3.比賽時,參賽者從事先給定之三篇當中自選一篇。

4.上臺前先表明號次,但不得報告班級姓名。

5.限4分鐘,時間一到應立即下臺。

歌唱

102

3

28

(四)

13:00

16:00

視聽中心

1.技巧及風格:占60%。

2.音色:占20%。

3.儀態:占20%。

1.曲目:從審定本藝術與人文教科書中選定兩首演唱,報名時需交歌譜。

2.競賽員上臺後,每一首選定歌曲必須唱兩次,並連續唱完兩首選定曲。

3.競賽員應事先自覓伴奏員,伴奏樂器自選(學校提供鋼琴,其他樂器應自備)。。

 

(三)語文能力競賽:1.美讀  2.看圖說故事(參加對象:一、二年級)

 

項目

日期

時間

地點

評審標準

注意事項

美讀

102

3

12
(二)

9:00

12:00

故事屋

1.語音(發音、聲調):50%

2.氣勢(句讀、語調、文氣):40%

3.儀態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:10%

1.一年級利用背稿的方式參加說故事比賽。二年級利用背稿的方式於賽前先給圖準備。

2.比賽前一週抽定順序。

3.上臺時先表明號次,但不得報告班級姓名。

4.二年級看圖說故事的預備時間為6分鐘,競賽時間2~3分鐘;一年級的背稿說故事則依序上臺,競賽時間2~3分鐘。

5.美讀的預備時間是6分鐘,競賽時間3分鐘,鈴響時應即停止。

6.鈴響1聲表示時間剩60秒,鈴響2聲應即下臺。

7.說故事項目可攜帶參考資料。

8.美讀及說故事項目各班2位人選。

看圖說故事

102

3

14
(四)

9:00

12:00

1.語音(聲、韻、調、語調):45%

2.內容(思想、結構、詞彙):45%

3.儀態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:10%

4.時間:超過或不足時,每半分鐘扣總平均分數一分,未足半分鐘者,以半分鐘計。

3.查字典  4.查中華兒童百科全書:(參加對象:三、四、五、六年級)

 

項目

日期

時間

地點

評審標準

注意事項

查字典

102

3

4
(一)

13:10

13:30

C102

1.每題以填充方式作答。

2.每題分5小格:部首、部首外筆畫、注音、所在頁數、造詞。

3.每小格1分。

1.題數:20題(10題課本生字;10題課外),限20分鐘。

2.每班2名參賽。

3.分數相同時,以先交卷者優勝。

4.比賽字典為「新超群國語字典」,比賽當天由圖書館提供。

中華

兒童

百科

全書

102

3

4
(一)

14:00

14:40

圖書室三樓

1.每題以填充方式作答。

2.每題分三項:(1)冊別(2)所在頁數(3)主題內容問答。

3.每小格2分。

1.題數:10題,高年級限20分鐘,中年級限40分鐘。

2.每班2人組成一組。

3.分數相同時,以先交卷者優勝。

4.比賽用書為中華兒童百科全書,比賽當天請高年級從班上帶往圖書館。

六、報名日期:102年2月27日(三)中午12:00前。

七、評審人員:由校長聘請校內學有專精的老師擔任。

八、獎勵:每項競賽各學年取優勝三名,惟美讀競賽取特優三名,優選三名,請校長頒發獎狀。

九、代表權及培訓規定

(一)比賽結果公布後,由五年級各項前三名參加集訓,再從中擇優代表學校參加臺北市的多語文學藝競賽,取得代表參賽權的學生應與學校指導老師充分配合,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培訓;如無法配合則視為棄權,本校得安排遞補之人選。

(二)四年級表現優異的學生得經評審推荐參加培訓。

(三)如該項競賽四年級學生表現相當優異,明顯超越五年級學生表現時,經評審團討論後得以四年級第一名學生代表學校參賽。

(四)寫字、本土語言演說及歌唱比賽皆分成兩個階段,第一個階段校內評選出優選三名選手可代表學校對外比賽,第二個階段是這三名優選選手經過指導老師培訓之後,再次比賽選出一名優勝者代表學校對外比賽。

十、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
 
    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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