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大同區永樂國民小學101學年度多語文(國語文、本土語言)學藝競賽實施計畫
一、目的:
(一)倡導多語文學習活動,增進學生適應多語文環境的能力。
(二)加強推廣圖書館利用教育,增進學生自學能力。
(三)選拔表現優異學生加以培訓,代表學校參加本年度臺北市多語文學藝競賽。
二、參加對象:本校一至六年級。各班請依據競賽項目,自行舉辦班級初選,再依競賽項目各遴選一名參加。(依據九十一學年度多語文學藝競賽檢討會會議記錄,增列此項:若有學生參加課後集訓班,並且獲得老師推荐者,可不受單一名額的限制。相關規定詳如附件二。)
三、競賽項目:
(一)國語文學藝競賽:
1.演說 2.朗讀 3.作文 4.寫字 5.字音字形
(二)本土語言(閩南語組、客家語組)學藝競賽:
1.演說 2.歌唱 3.朗讀
(三)語文能力競賽:
1.美讀 2.看圖說故事 3.查字典 4.查中華兒童百科全書
四、競賽順序:
(一)三~五年級國語文朗讀、四、五年級國語文演說於3/1(五)抽上臺順序籤。
(二)低年級美讀及看圖說故事於3/8(五)抽上臺順序籤。
(三)三年級的國語文演說、三~五年級的鄉土語言演說、三~五年級的鄉土語言歌唱、三~五年級的鄉土語言朗讀於3/22(五)抽上臺順序籤。
五、競賽日期、地點、規則:
(一)國語文競賽:(參加對象:三、四、五年級)
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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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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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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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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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審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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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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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音字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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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2
、
3
、
5
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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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:40
│
8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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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1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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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字與注音,每錯一字扣0.5分
※字體潦草、塗改、嚴重超出欄外一律不計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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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字音、字形各一百字。
2.限時10分鐘。
3.限用藍、黑色原子筆或鋼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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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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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:30
│
1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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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內容與思想:占50%。
2.結構與修辭:占40%。
3.書法與標點:占1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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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題目當場公布,不得用詩歌、韻文寫作,並詳加標點符號。
2.限用藍、黑色原子筆或鋼筆書寫。
3.限時90分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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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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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:30
│
10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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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勞教室二(暫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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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筆勢與功力:60%
2.整潔與美觀:40%
3.正確與迅速: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均標準分數3分,未寫完者,每少一字扣一標準分數2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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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書寫內容當場公布。
2.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楷書。三年級字之大小為7.5公分見方,共28字;四、五年級字之大小為5公分見方,共50字。
3.限時40分鐘。
4.紙張由學校提供;毛筆、墨、硯自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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朗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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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00
│
1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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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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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語音(發音、聲調):50%
2.氣勢(句讀、語調、文氣):40%
3.儀態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:1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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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題材以課外語體文為主。
2.登臺前8分鐘當場親自抽題。
3.上臺前先表明號次,但不得報告班級姓名。
4.限4分鐘,時間一到應立即下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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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五年級演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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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2
、
3
、
7
(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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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:00
│
1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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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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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語音(聲、韻、調、語調):占45%
2.內容(思想、結構、詞彙):占45%
3.儀態: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:占10%
4.時間:超過或不足時,每半分鐘扣總平均分數1分,未足半分鐘者,以半分鐘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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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級
*與三年級本土語言同時於3/19(二)競賽,
辦法詳見本土語言競賽─三年級演說
四年級
*演說分為2部分:第一部分為自選題演說,公布3題自選1題,競賽時間為4~5分鐘,占成績的70﹪;第二部分為即席演說,競賽時間為2~3分鐘,占成績的30﹪,於登臺前30分鐘當場親自抽題。
*鈴響1聲表示時間剩60秒,鈴響2聲應即下臺。
*在準備時間內可參閱資料,但不得與他人交談。
*上臺時先表明號次,但不得報告班級姓名。
五年級
*演說分為2部分:第一部分為自選題演說,公布10題自選1題,競賽時間為4~5分鐘,占成績的30﹪;第二部分為即席演說,競賽時間為3~4分鐘,占成績的70﹪,於登臺前30分鐘當場親自抽題。
*鈴響1聲表示時間剩60秒,鈴響2聲應即下臺。
*在準備時間內可參閱資料,但不得與他人交談。
*上臺時先表明號次,但不得報告班級姓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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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本土語言競賽:(參加對象:三、四、五年級)
四五年級演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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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2
、
3
、
26
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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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:00
│
1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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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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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語音:(聲、韻、調、語調)占45%
2.內容:(思想、結構、詞彙)占45%
3.儀態: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占10%
4.時間:超過或不足時,每半分鐘扣總平均分數一分,未足半分鐘者以半分鐘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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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四、五年級閩南語、客家語題目公布三題自選一題。
*上臺時先表明號次,但不得報告班級姓名。
*演說時間三年級限3~4分鐘,四、五年級限4~5分鐘。
*可攜帶參考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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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級演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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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2
、
3
、
26
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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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00
│
1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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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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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語音:(聲、韻、調、語調)占45%
2.內容:(思想、結構、詞彙)占45%
3.儀態: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占10%
4.時間:超過或不足時,每半分鐘扣總平均分數一分,未足半分鐘者以半分鐘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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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級國語演說:
*演說題目採抽題方式,公布3題抽1題。
*於登臺前30分鐘當場親自抽題,競賽時間為3~4分鐘。
*鈴響1聲表示時間剩60秒,鈴響2聲應即下臺。*在準備時間內可參閱資料,但不得與他人交談。
*上臺時先表明號次,不得報告班級姓名。
三年級閩南語、客家語演說:
題目自定:內容以家庭生活、學校生活、鄉里生活及歷史故事為範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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朗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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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2
、
3
、
28
(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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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:00
│
1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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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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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語音(發音及聲調):占50%。
2.聲情(語調、語氣、語情):占40%。
3.台風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:占1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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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本項目參加對象為四、五年級(三年級自由參加)。
2.分閩南語組及客家語組,題材以課外語體文為主。
3.比賽時,參賽者從事先給定之三篇當中自選一篇。
4.上臺前先表明號次,但不得報告班級姓名。
5.限4分鐘,時間一到應立即下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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歌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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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2
、
3
、
28
(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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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00
│
1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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視聽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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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技巧及風格:占60%。
2.音色:占20%。
3.儀態:占2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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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曲目:從審定本藝術與人文教科書中選定兩首演唱,報名時需交歌譜。
2.競賽員上臺後,每一首選定歌曲必須唱兩次,並連續唱完兩首選定曲。
3.競賽員應事先自覓伴奏員,伴奏樂器自選(學校提供鋼琴,其他樂器應自備)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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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語文能力競賽:1.美讀 2.看圖說故事(參加對象:一、二年級)
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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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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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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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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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審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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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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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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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2
、
3
、
12
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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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:00
│
1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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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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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語音(發音、聲調):50%
2.氣勢(句讀、語調、文氣):40%
3.儀態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:1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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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一年級利用背稿的方式參加說故事比賽。二年級利用背稿的方式於賽前先給圖準備。
2.比賽前一週抽定順序。
3.上臺時先表明號次,但不得報告班級姓名。
4.二年級看圖說故事的預備時間為6分鐘,競賽時間2~3分鐘;一年級的背稿說故事則依序上臺,競賽時間2~3分鐘。
5.美讀的預備時間是6分鐘,競賽時間3分鐘,鈴響時應即停止。
6.鈴響1聲表示時間剩60秒,鈴響2聲應即下臺。
7.說故事項目可攜帶參考資料。
8.美讀及說故事項目各班2位人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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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圖說故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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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2
、
3
、
14
(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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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:00
│
1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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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語音(聲、韻、調、語調):45%
2.內容(思想、結構、詞彙):45%
3.儀態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:10%
4.時間:超過或不足時,每半分鐘扣總平均分數一分,未足半分鐘者,以半分鐘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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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查字典 4.查中華兒童百科全書:(參加對象:三、四、五、六年級)
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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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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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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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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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審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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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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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字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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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2
、
3
、
4
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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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10
│
13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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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1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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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每題以填充方式作答。
2.每題分5小格:部首、部首外筆畫、注音、所在頁數、造詞。
3.每小格1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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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題數:20題(10題課本生字;10題課外),限20分鐘。
2.每班2名參賽。
3.分數相同時,以先交卷者優勝。
4.比賽字典為「新超群國語字典」,比賽當天由圖書館提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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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
中華
兒童
百科
全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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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2
、
3
、
4
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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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00
│
14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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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室三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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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每題以填充方式作答。
2.每題分三項:(1)冊別(2)所在頁數(3)主題內容問答。
3.每小格2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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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題數:10題,高年級限20分鐘,中年級限40分鐘。
2.每班2人組成一組。
3.分數相同時,以先交卷者優勝。
4.比賽用書為中華兒童百科全書,比賽當天請高年級從班上帶往圖書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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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報名日期:102年2月27日(三)中午12:00前。
七、評審人員:由校長聘請校內學有專精的老師擔任。
八、獎勵:每項競賽各學年取優勝三名,惟美讀競賽取特優三名,優選三名,請校長頒發獎狀。
九、代表權及培訓規定
(一)比賽結果公布後,由五年級各項前三名參加集訓,再從中擇優代表學校參加臺北市的多語文學藝競賽,取得代表參賽權的學生應與學校指導老師充分配合,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培訓;如無法配合則視為棄權,本校得安排遞補之人選。
(二)四年級表現優異的學生得經評審推荐參加培訓。
(三)如該項競賽四年級學生表現相當優異,明顯超越五年級學生表現時,經評審團討論後得以四年級第一名學生代表學校參賽。
(四)寫字、本土語言演說及歌唱比賽皆分成兩個階段,第一個階段校內評選出優選三名選手可代表學校對外比賽,第二個階段是這三名優選選手經過指導老師培訓之後,再次比賽選出一名優勝者代表學校對外比賽。
十、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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